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江西的一名中学教…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江西的一名中学教师,去年我所在的学校高级职称空缺33个,符合条件的教师23人,但县教委及学校只聘13人,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符合条件却不能聘,到哪里讨说法?学校有高级职称空缺,我们符合条件却不能聘,这符合国家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