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规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做?我和我女朋友在浙江一家私人公司打工,现在准备离开,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把工资结清,请大家帮忙。1:上班2个月,没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也没有上岗证,基本没什么书面证明是本厂员工。2:离职让我们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报告,批准后一月工资等离职以后下次发工资时间来领,(也就是拖欠一个月)3:因为有病,(我和我女朋友是操作注塑机,有一定的危险性,我那段时间头疼,女朋友眼睛发红发肿有淤血,眼睛看东西经常模糊)暂时没钱去大医院医治,没有病例卡。只有吃点药请假休息,车间管理也批了假,(车间管理一次只能批一天,我是每天都写了请假条,也批了,共10几天左右)现在老板娘说车间管理最多只能批3次,剩下全算旷工处理。(她说是厂里规定,可是我们也是刚知道。)4:现在我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上班等结工资。(老板不处理,我怕继续算旷工)5:其实厂里的好多规定都和劳动法不一致,(12小时/天,4元/小时,一月没有规定休假,全靠请假。夜班也没补贴,(要说补贴那只有2代方便面,吃面经常上火)法定节假日没工资也没补贴。食堂吃饭扣120元/月,米自备。。。。。。等等)
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维权!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