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财产问题 我与我丈夫结婚已有六年多,在这六年多以来,家庭开支基本上是我一个在支撑,因此,我现在非常想摆托这个不平等的婚姻。 我丈夫是二婚,在我们结婚前他就有一套五十多平米的房子,有一女儿,但是结婚后我才知道他在我们婚前有两万多元的外债,债在我们结婚后一年多就已全部还清,只是还债都是他亲自去还的,我没有留下任何证据;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也是在我们婚后办理的,但是这一切都办好之后,在我与他的女儿出生不久,他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那套房子产权证给了他的前妻,说是那套房子他送给了他的大女儿,因此他那女儿的户口也迁去她妈那边。现在我们一直是租房子住,现在他什么也没有了,就边我女儿上幼儿园的学费他都支付不起,所以,我决定与他离婚,但是离婚后,我女儿的生活该怎么办,他以后的学费怎么办,他嘴巴虽答应给我女儿生活费,但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了,边一份固定的工作也没有,他拿什么来支付我女儿的生活费,现在那套房子要拆迁,我想为我女儿争一半房产过来,不知道法律会不会支持,这样的官司我该怎么打,打官司的费用高不高,因为我现在也没有工作,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少?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诉讼费并不高;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你提到胜算问题,这要看你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你有权要求离婚,可协议或起诉;你丈夫的房产为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但如你们婚后偿还按揭款部分,可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