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律问题请教有个法律问题请教:甲…

有个法律问题请教有个法律问题请教:甲公司之前就乙公司某产品以A专利主张侵权,最后双方达成以售价的A%来缴交权利金,乙公司谈判时可能不知道甲公司还有其它专利是跟某产品(或者说是甲公司故意不说),所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愿意支付较高百分比的权利金,但于乙公司某产品销售一阵子后,甲公司此时才提出乙公司某产品还侵犯甲公司的其它专利,以这次来说,甲公司又丢出了B专利与C专利,造成乙公司纵使同意支付B专利(B%)与C专利(C%)的权利金,但此举将造成乙公司某产品可能完全没有利润(A%+B%+C%),甚至卖一个赔一个!麻烦告知(最好附有法律依据):(1)地域限定为中国大陆,如果甲公司主张A专利的当时,B专利与C专利早已核准,甲公司故意不就某产品所有相关专利主张乙公司侵权,以致于引诱乙公司大量制造与贩卖后,才又主张侵犯其它专利的做法,是否有违法之虞(例如:不正当竞争),就此乙公司是否能有所主张?(2)如果地域限定为美国呢?谢谢!!!hushanlao@163.com

咨询专业律师要看是产品发明专利还是方法发明专利及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是产品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允许生产的是个完整的产品就存在无需再支付专利许可费。仔细分析一下,你们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尤其对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如果,已经将上述三个专利技术方案全部包含在合同中,那么,你可以不再付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