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漏缴养老保险,辞职后如何处理单位…

单位漏缴养老保险,辞职后如何处理单位处理意见:1补交养老保险2002年10月-2008年8月的费用及50%滞纳金有单位交纳,50%滞纳金本人缴纳(2008年剩余至今单位不管是否合理?);不再给个人补偿2一次性处理给补偿9000元,其中4000元左右是个人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钱,5000元是按新劳动法辞职赔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上述两种方式是否合理?还有更合理解决方法吗?谢谢指点

这块地应归谁?你好,早些年前自己的一…

这块地应归谁?你好,早些年前自己的一块地被别人换去盖房子。过些年公家给被拿去的那块补一小块小地(是由于公家分的时候面积不够再补的一小块),这一小块小的地我一此种了17年,可是现在要卖了,当时换地的人说这一小块小地也是他的。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一块小地(小面积的土地)应属于谁的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大学生就业利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大学生就业利益受损?尊敬的法律专家:我是今年(2010)应届毕业生,在我的本地参加了事业单位考试,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网上拟聘公示,等一系列下来,现在招聘单位却说我报考的岗位和专业要求不符合,取消我的聘用资格。请问我该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到法院的话,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补写赠与合同张某有一私宅地,在200…

补写赠与合同张某有一私宅地,在2003年1月(在王某的婚姻期间)口头赠送给王某本人,当年王某便在这块地上起了房子,并于2007年转办了《土地使用证》,但其它证《准建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在(2010年)还是张某的名字。问:1、现在补写赠与合同有效吗?2、这房子应该是谁的?3、王某要离婚,王某的妻子有权分割这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