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8年遭辞退我03年5月5号进公司,到2010年9月18号遭到公司辞退,原因是公司对我的工作安排和工资分配不合理。我原本的工种工资还可以,但是在2010年6月5号公司没有和我商量更变了我的工种工资明显变少了我知道到后不同意换就和公司产生了争议,要求回原来的工作岗位,但多次遭到拒绝,直到9月18号公司辞退了我,我在公司8年没有过处罚,公司在合同期无故辞退了我,合同到2011年5月30号到期,请问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去年我得平均工作是3500左右,今年公司的效益同去年一样我得平均只有2000多点,我是不是该得到相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