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事故我租了一家店面,签约期限为3年,从2010年6月到2012年6月,由于我有几个店面,照顾不来这么多点,10月份我转让给别人了,且接店人与房东签订了合同,日期也是2010年6月到2012年6月,转让费2万,现在转让费2万已经给我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9月份已经交了9-11月的店租,而我只用了半个月,现在接店人不但不肯给这剩下的店租(他的理由是我们损害了地板,但实际我根本就没有损害,而且我是空点转让),现在既然还贴出了转让的条。我现在没有了当时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因为转让时,在接店人和房东签合同时收走了我们的合同,与接店人也没有任何手续,我现在只有房东写的收了9-11月店租的收据,请问我有权现在去锁那店面吗?我怎么才能要回那2个半月的店租?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店租,我能拿回这店租吗?我还缺少什么证据?拜托了律师,能尽快回答我吗,很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