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问题我是1998年7月离婚,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儿子归我养,当时单位盖商品房已交2万元,离婚后又交3万元,2002年办理房改手续的房产证,当然是我一个人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子,现在儿子23岁,要求把房子过户在他的名下,我到房产局问过,房产局要求我的前夫回来签字,这样合理吗,他签字是不是就有他的份了?
房产过户问题我是1998年7月离婚,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儿子归我养,当时单位盖商品房已交2万元,离婚后又交3万元,2002年办理房改手续的房产证,当然是我一个人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子,现在儿子23岁,要求把房子过户在他的名下,我到房产局问过,房产局要求我的前夫回来签字,这样合理吗,他签字是不是就有他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