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裝修糾紛在家裝過程中,發現裝修公司提供的一批裝修木料質量有問題,要求其更換未果,后協商裝修公司同意該批木材由我自己購買,費用在裝修款抵扣,多退少補,該批木材費用合同報價為6600元,而我自己去買實際才花了4500元,在所買的材料中,我把合同上的一細木工板木材換成了1.2的杉木板。為此裝修公司要求我加錢,理由是我更換材料了,要補其中的差價。我不同意補,我理由是,雖然換了材料,但我沒有多用一分錢,相反還有相當大的利潤空間給裝修公司,再要我加錢,明顯是不合理的。爲此裝修公司停工已經一星期以上,我要求解除合同,他們要我付清前期已完工的工程款之外還要我付管理費和設計費2400元才肯解除合同,而合同上註明管理費免除,也沒有設計費這一項費用的,請問我該怎麽辦?
既然没有合同的约定,装修公司要求你支付这部分费用可能没有依据,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代理,满意按采纳既然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本案涉及比较复杂的相关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需要律师服务,可以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