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还是不去因姐姐车祸死亡(5月10日)而未得到合理处理,家属(20多人)第二天(周日)在县政府门口讨说法,伤心又气愤之下,家属把县政府大门关了约一个半小时.期间与县政法委书记发生激烈的争吵,但未有肢体上的碰撞.当晚及昨天,公安局局两次来抓人,说要拘留其中3个吵得最凶的人,但家属都避开了.但局公安留下话说2–7天之内自己去接受拘留.请问,这三个人是该去接受拘留(会否更重)还是继续逃避,如果继续逃避会否加重过错?急求回复!谢谢!
从法律角度,应当去,去可以避免案件向最坏方向发展,且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从信访的角度,只有不懈的向上信访才能解决想解决信访问题及信访中产生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