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劳动争议仲裁方面(三)11、在裁决书下达后,原未曾提出的申诉请求(加班费的不足处和车旅费的追补等)是否可以重新或再次提出申诉?12、若用人单位不服裁决,诉至人民法院,在作为被告时是否可以反诉追补原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书中未曾提到的申诉请求?13、仲裁法出台前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提出的申诉,在《仲裁法》出台后才裁决的,应以何种规定或法律来作出裁决?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也如上述情况呢?14、证据中有证人证词一词,若是用人单位出示了相关证据后,申诉人是否可以自行收集由一般群众出示的书面证词来作为证据?其是否有合法性?15、在劳动争议中,有法可依的申诉请求共有哪些项目?即可追诉哪些条款?
这么多的问题呀建议你把案情经过写出来,你这么多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