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我妈妈在一所大学从事后勤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在今年九月初学生开学期间因为下雨路滑导致脚踝骨折,现在也不能工作了,她是学校外聘的员工,属于临时工的一种,我妈妈在学校干宿舍管理员六七年了,每年都与学校签一次合同,那份劳动合同只有学校持有。我想请问律师,我妈妈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如果在工作期间办工作之外的事情,比如吃饭,上厕所或者找别人拿东西等其他事情算工伤吗工伤申请赔付是需要在24小时内提出申请吗?我们需要做哪些工作呢?我妈妈原来在A楼工作,后来调到B楼,她是从B楼到A楼拿她的个人用品摔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