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1、我和我老公在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7万元多,我出了2.5万元(他写了借条给我)、他出了2万元、其余的款是他借的,但都是婚后一起还的,按揭贷款12万元房贷是15年还清,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是写我老公的名字,房产证是结婚后一年办好的。其中,装修花了10万元都是共同借的,所借款顶都是婚后还的(只还了一部分还有一些没还),这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拥有吗?2、婚后他的工资还房贷及借款,我的工资维持家庭和小孩,如要离婚的话这个财产是怎么分配的?3、还有些借款没有还清应该怎么办、怎么分配?其中借了我父母3万元还没还,但没写借条,能不能要他还?婚后还借款时我出让我单位房屋购买指标1万元用于还债,这1万元钱是属于我的,还是夫妻共同的?4、他是军人长期不在家离家远,因财产问题要诉讼婚离,要怎么办或者是要办什么手续?5、离婚的话我能否要房屋的所有权和小孩子的抚养权?装修全是我在家里搞的,购买东西所开的收据是有效的依据吗?我搞不清楚所以我想问一下专业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