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两人经离婚协议离婚,小孩由某一方自愿领养,领养方有协议条件《在双方一起欠下的帐,领养方只还三分之一,另一方还三分之二,领养方就不用付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这只是两人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法庭判的。如果领养方过后反悔要拿回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或者一年一次的追加到18岁的抚养费《因为还三分之二的那一方所还的帐远不够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但是当时已经同意了,领养方要上诉法庭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请问法庭会怎么判??
离婚法律咨询两人经离婚协议离婚,小孩由某一方自愿领养,领养方有协议条件《在双方一起欠下的帐,领养方只还三分之一,另一方还三分之二,领养方就不用付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这只是两人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法庭判的。如果领养方过后反悔要拿回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或者一年一次的追加到18岁的抚养费《因为还三分之二的那一方所还的帐远不够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但是当时已经同意了,领养方要上诉法庭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请问法庭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