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执行时效您好:我大哥和我嫂子于…

抚养权执行时效您好:我大哥和我嫂子于08年7月离婚(我嫂子以感情不和,去法院诉讼离婚的),当时他们有个3岁的女儿,我嫂子坚决不要孩子,只要求分共同财产;法院判由我哥取得,女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女方在09年1月份又结婚了,且生了个男孩后就不给女孩的抚养费了。不幸的是我大哥于09年4月意外去世了,在我大哥去世不到一周时间,法院就寄来了传票,原因是我大哥的前妻要求变更抚养权,这个我们也明白,小孩跟着母亲终归要好些。可是她的要求是要么我们出10万给她(就可以不要小孩),要么她带走小孩,再起诉分割我大哥的遗产(遗产是房子,农村的)。法院于2009年5月份判决由女方取得抚养权。那我父母考虑到女方的不纯动机,一直不敢将小女孩交给她,她在09年11月份要求强制执行,结果也就不了了之,小孩现在还是我父母带着。我想请教下:法院是2009年5月把抚养权判给她的,2009年11月因我们双方协商不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执行成功。我了解好像执行期限是2年,过了2年法院也不再受理了,是不是表示我们可以继续抚养小孩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