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咨询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农村人,于1993年在本村一荒地上修建一栋两间小平瓦房,并于1994年底办理好国家土地使用证。1995年又在其旁边加盖了一间小瓦房和一间猪舍,正好这间小瓦房从墙脚处开始连同猪舍占到本村一户人家的已经废弃的自留地(菜地)。当时修建时,经本村人介绍商量后,当事人同意修建(没有书面协议)。2010年又将最初的两间房拆除,本想在这两间房基上建立一栋二层一顶的楼房,谁料那家人在我家拆房后接连几次到建设现场阻挠施工并先动手和我家人撕打,声称是他们家菜地,不让我家建房,并让我家拿出一万五千元给他,才允许修建。闹事人系本村一霸户,加之我家是外迁之此,本着和解的心态多次请村委会调解无果,无奈之此。我的问题是:1.对于他们家的自留地在法律上有效吗?2.他们家有权利自由买卖自留地么(让我家拿出一万五千元这个事如何解释)?3.我家应该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