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与赔偿我与上月29号骑电动车…

事故认定与赔偿我与上月29号骑电动车行至十字路口直行以过被其一辆摩托车在还未到十字路口就左转而且行驶时速很快撞伤,当时他车子的刹车在地上留下了4-5米远的距离还把我左耳廓撞成了横断性挫裂伤永久性软骨断裂,左腿严重性软组织受损,当是还是我报的警在警察来后他和我一起到医院就医可在我进了手术室后他分文医疗费用未交而且也未我我说就走了,后来在我方的奔走交通大队和110后在办案民警喊叫下晚上他才出现在医院,缴费还是在我的吹簇下芬次才给我交了2000元医疗费用,而且他因为她姐在交通局上班的关系,第二天处理的时候办事民警什么也没给我说就让我把伤情报告上交让对方提取车辆和驾照,我想请问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事故的责任在哪方?具体赔偿我能要求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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