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我父亲农用三轮车在入主路路口12米处发生事故,当时车已经正常进入机动车行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后方一辆轿车以120迈以上的速度从后方右侧超车发生事故,我方我爸受轻伤,我妈门牙掉了2个,胳膊受伤,胸部受猛烈撞击内部红肿发炎,脸部有和身上有多出擦伤,车子已经撞烂,幸运的就是人没有伤到骨头,交通部门说我爸的农用车灯光不齐,无驾驶证,说我方责任大,对方只肯出全额医药费和精神损失4000元,虽然没上到骨头但已经干不了活了,在加上以后调理需要人照顾还有我妈妈镶牙修车这点钱够干什么的?主要的是我妈还有精神和肉体的伤害我总感觉少太多了?请问具体这次责任谁的大?是晚上1点出的事故,道路属于省道,有非机动车道,行车道,超车道,当时我家车在行车道行驶,离绿化带有7米距离,此数据是当时交警现场测量距离,我本人平时爱看法制节目,对法律了解一些,我感觉对方要付大部分责任,请问我能接受对方负担全额医药费赔款4000元的调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