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让转让,还有一年合同怎么办?我2009年元月签下一个门面,租约3年,由于这个月房东突然要涨一倍的房租,我不想做了,合同上有说如需转让须房东同意,但是房东坚决不同意我们转让,理由是当初没有要我们转让费,我答应说付当时的转让费,但房东说我们要转让需要先按现在的市场转让价格付转让费给他们,当时是说1万,但现在市价是3万。请问房东这样要求的转让费合理吗?另外,房东还有意思就是说要不我们继续使用要不就自动退出,视为我们悔约,那我们的押金就拿不回来了,这样是不是有强迫性?能怎么解决呢?剩下一年的使用权只能自动放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