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企业如何教税?我公司是一个房产代销企业,没有开具发票的能力,所得代理收入在合作还未结束时,对方给我们的打款,对方是计入预付科目的,那我公司收到对方的预付款时,是否应记入预收科目,等合作结束时(合作期限是1-3年),在将所得全部收入一块到税务局给合作方开具发票,这样可以吗?但是我现在都给打款直接计入营业收入了,这样不对吗?
房产经纪企业如何教税?我公司是一个房产代销企业,没有开具发票的能力,所得代理收入在合作还未结束时,对方给我们的打款,对方是计入预付科目的,那我公司收到对方的预付款时,是否应记入预收科目,等合作结束时(合作期限是1-3年),在将所得全部收入一块到税务局给合作方开具发票,这样可以吗?但是我现在都给打款直接计入营业收入了,这样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