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规定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费的追溯时效问题我于2001年与企业签订厂内待岗协议,情况属《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没按规定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费至今,现我想追溯十年期间不足部分的差额,是否受追溯时效的限制?急急急!!!谢谢!!!
没按规定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费的追溯时效问题我于2001年与企业签订厂内待岗协议,情况属《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没按规定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费至今,现我想追溯十年期间不足部分的差额,是否受追溯时效的限制?急急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