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我父亲2001年在一个国营的…

工伤认定我父亲2001年在一个国营的汽车站开始上班,通过亲戚介绍进去,为临时工。进去时身体健康,2004年患有肺结核,大概一年就就已治愈。2005年从售票员调到门卫处,工作性质是白天登记车辆的出入和停放,晚上管理治安,工资由自己支付,为停车费的收入,通常是停放客车和单位外的货车,大概在1500-3000之间。但从早上5点多起床开大门,晚上等客车进站之后再关大门,睡觉都在11点,一年365天没有一天假期,过年也得值班。2005-2006年经检查,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医生说由于劳累和气候原因所致。我父亲上班地方气候条件较湿润。患病之后也没有调离岗位,就这样感觉不好时,自己找人带班治疗。在2010年4月岗位上多加了一个人,两人白天和晚上轮流上班,工资由车站支付。2010年10月27日睡午觉时(一点半左右)突发脑梗塞(由心脏病引起),抢救无效于2010年10月30日中午一点半去世。我父亲上班没有时间表,上班时间为14个小时左右,其他时间都是待班,岗位加人之后也没有假期。现在我想问一下律师,我父亲这个属于工伤吗,单位是否给个说法,该如何解决?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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