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二手房的困惑!急!急!急!想买一处二手房:此房是回迁房,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一份回迁证明,今年已经办理入住手续,需要明年后才能开始办理房产证。第一位房主是动迁户,已经将此房转让给第二位房主,并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回迁证明上更改为第二位房主姓名(原名用笔划掉,重新写上第二位房主姓名),第二位房主将此房转让给第三位房主,没有在回迁证明上更改姓名,但出具了公司间的转让协议。现在,第三位房主要将此房转让于我,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更改房主姓名(第二位、第三位和我一起去办理)。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交易,如果可以怎么办理比较稳妥,是否需要办理有关法律手续?非常着急,急盼帮助出谋划策,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