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咨询!我于本年11月3日感觉腰部疼痛,到温州三院检查时医生要求我做CT检查,当时医生问了一句“有没有怀孕?”我回答“没”(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而且医生只是简单的问了一句,没有任何一句解释),于是在医生的要求下做了CT检查。后于本年11月16日发现自己怀孕,11月17日到温州东方女子医院检查时医生告知11月3日距离发现怀孕的时间太接近了,这个孩子肯定不能要,因为CT属于放射线,孩子一定会畸形的。这之前我完全不清楚CT对于孕妇的影响,而且三院的医生并没有告知,也没有问我最近一次月经的时间(这个是东方女子的妇科医生告诉我的,说做CT前医生即使不告知CT的影响,最起码也要问一下月经的时间。)11月8日已做了人工流产手术。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对温州三院提起诉讼?他们在这件事情中有没有一定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