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一个问题朋友A使用我和另外一个朋友B的身份证注册了有限责任公司,我和朋友B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在几个月前因为业务不好,准备关张。但是在做公司注销的时候碰到一些问题无法完成注销手续。而且公司在银行的对公帐户上已经没有什么资金了,但是银行总是从公司帐户里扣缴纳管理费之类的费用。公司的注销也一时无法完成,看来这种情况要持续一段时间了。银行也在不停的打电话提醒帐户里没有资金了。问题: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会对我个人有什么不良影响吗?银行管理费欠缴会一直积累下去吗,会不会对我个人追缴呢?谢谢。
组织清算,结清现有账目,注销。如果不涉嫌虚假注册及抽逃资金等刑事犯罪是很难出问题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我和朋友B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不存在虚假注册及抽逃资金的情况,你们“作为”投资人是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满意请采纳!如果你是法人代表,公司如破产会给你造成一些信用损失。同意楼上的意见。同意楼上的意见。怎么你们公司有两个法人代表?当然不能直接注销,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注销。你好!如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乱纪的,你就不用怕承担什么责任!你与B作为名义股东,若公司存在注册资金未足额或抽逃资金或虚假出资等情况,你与B可能存在被追究债务连带责任,建议通过正当渠道解散公司(若债务在于总资产进行破产清算!)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