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负耽误时间过长,导致病人死亡。我丈人于08年6月25日下午4时由于头晕住进县医院,当时主治医生以中暑的病情先下药,没有做脑CT,进入病房后,其他病人告诉我们这的CT机坏了,都去中医院做CT(CT机坏医生没告诉),后来我们又去中医院做了CT,检查说脑部没事,又回到县医院治疗用药,病人当时就是口语不清,心里清楚,就这么一直到晚上11左右,医生检查,让抬左退抬左腿,让抬右腿抬右腿,让睁下眼睛就睁下眼睛,看着是没事,在26日凌晨1点值班医生又+了一片药片后,病人于1点半时,出现翻眼症状,腿脚几乎不动了,这时值班医生才慌张打电话叫来主治医生(在25日下午5时到26日凌晨2时,我就没见主治医生长的什么样),也就在这时医生才说出不行你们转院吧(病人已经快不行了,病情+重,没知觉了)这时我们还能转院吗?病人还能经得住路途的颠簸吗?(转石家庄市医院,路途50公里)我们没转院,感觉是医院给我们把病人耽误了,你们看不了,为什么不及时让我们转院,你们设备坏了也不说声,人的病情是越来越重,于26日中午1点导致病人死亡,(脑阻塞)我想说的是到26日上午10点我才知道病人得的是什么病,20个小时过去了,在这时间内医生到底按的什么病去治疗的,治疗的到底是脑出血治疗的呢?还是按脑阻塞治疗的,我们也不清楚,病人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也没个病单,为什么病情没及时控制住,反儿越来越严重,导致死亡。请你们帮帮我我能说清吗?我感觉确实医院给我们把病人给耽误了,不过只有口述,没有依据,医院也没给病单(事实就是如此,事不属实我遭雷击)医院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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