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买断工龄问题,请问合乎国家法律吗?我是2001年11月买断工龄的国家企事业职工。当时所属某县自来水公司2001年11月20日公司实行改制,成立供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让职工一次性缴纳6000元股金可以继续工作,不交的交不上的,与公司签立买断工龄合同一次性付给买断职工1个月基本工资/每年工龄的补偿。而后把职工推入社会,请问我能根据法律回去上班吗?或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
可以
关于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买断工龄问题,请问合乎国家法律吗?我是2001年11月买断工龄的国家企事业职工。当时所属某县自来水公司2001年11月20日公司实行改制,成立供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让职工一次性缴纳6000元股金可以继续工作,不交的交不上的,与公司签立买断工龄合同一次性付给买断职工1个月基本工资/每年工龄的补偿。而后把职工推入社会,请问我能根据法律回去上班吗?或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