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后的执行他人强占我房屋,拒不迁出,经起诉约一年后才判我胜诉.现我已申请执行两个月左右,法院执行局称强占者无处安置,如果想快,得我配合,其言外之意得让我们给强占者找房子,我对此不能理解,也不能答应.难道她一天没地方去,我的房子就一天不给我住吗?请问此类执行案可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强占者只有一女,现无法找到.有兄弟姐妹.其有退休工资)
这位朋友,你好!、你可找一个房子,在执行之时把它们的东西都扔在里面。、执行费用及房子的费用由它们承担。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帮其找房,房租由她承担或者干脆把房租给他法院也是出于和谐稳定的考虑要安抚好被执行人。你可以帮找处出租房给他安置,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她暂时没地方住,你可以暂时租给她,也体现点人道主义.给其找一住房,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