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经过了户的房屋,在地震后出现问…

请问已经过了户的房屋,在地震后出现问题,应该属于哪方承担损失??买方因此而不支付房款,卖方应该怎样处理??地震之前已经出售的房屋,在4月9号之前将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已经过户了,可买方还差3分之2的房款未支付,申请的按揭贷款银行也已经审批了,可就在房管局登记时,就地震,一直到现在,银行要求买方再签字,便可以放贷款,可买方说地震有问题,要求留5000元来把墙壁打开看,并修理.请问已经过户了的房屋,在地震后出现问题,应该属于哪方承担损失??买方因此而不支付房款,卖方应该怎样处理??

房屋已交付给买方,应由买方承担房屋的意外风险.房屋的损失应当由购买方承担.匿名以交付为风险承担的分界点,音乐会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