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专家你好!我已与我丈夫协议离婚,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的债权、债物归他所有,但夫妻存续期间我们有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时,我占51%的股份,他占49%的股份,在离婚时,我们未对该公司的股权未在协议中说明,请问这一公司算共有财产吗?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有律师在回答时\"公司的股份为共有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按投资比例分割\",我们的公司章程中和注册登记时的股份各占比例算是协议的一种吗?问题补充:\"我们的公司章程中和注册登记时的股份各占比例\"的
算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或者认为已经按现有的股权进行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