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还有希望吗????我村一个生产队在1984年,私自卖给供销社4-5亩地,总计4000。00元。没有合同也没通过村里。当时的会计说只有一个协议,供销社内的活全部有该生产队去干。可现在供销社没有通知该生产队,也没通知我村,私自卖给其他村了,价格是二十多万。我镇有6-7个供销社,都是承包经营。向这样我村就一点权力也没有吗?要是打官司有希望应吗?谢谢给以解答。
对于土地的确权,首先要通过行政裁决。看本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情况,是供销社的还是你们村的,如果是供销社的就要查证供销社如何获得的。相互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