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您好!A车和B车相撞,…

交通事故律师,您好!A车和B车相撞,擦伤了旁边骑自行车的人,导致其小腿缝了三四针.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A车70%,B车30%.第一天治疗,B车已经支付医药费1000元,同日,A车和B车又各支付500元现金给自行车人用于复查.而今10天过去了,骑车者又再次索要现金.象此类事件,应该如何解决?我们需要支付的也就是医疗费,误工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吧??象误工费,应该是骑车人出具所在单位的证明才可以报的吧?请指明解决之路。谢谢!

你好,你的理解是对的,应由骑车人提供相应的票据或依据,才可以赔付。这位朋友,您好!、你们可以适当提前支付其医疗费用。、具体费用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恶意勒索,则可不必继续给付费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