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要怎么做这房子才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父母在市郊有一栋房屋,去年房地产老板与我父母协议,将原来的房子拆除,土地用来盖商品房,而我父母可从中获得4套住房。父母想将其中1套给我,说待房子交付时,由我自行办理房交证,证上只写我一人的名字,他们认为这样房子就完全归属我一人,而与我丈夫无关。但我想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就能摆脱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可若要公证,费用又太高,请问我要怎么做这房子才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你父母给你写个赠与合同,在上面明确写明该房子只赠与你一个即可.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合同为宜.你可直接规联系本人.以赠与形式明确该房子只赠与你一个即可。赠与需要公证的如果前面的办法都不行的话,就只能由你丈夫和你就该房产签订协议了,在协议中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由你一人享有,为你的个人财产!李柯我知道公证是最好,但公证费用很高,没有别的可行性措施吗?李柯如果我与丈夫订立协议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由我一人享有,为我的个人财产的话,还需要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