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哪些证件或条件才具备法律效力你好。本人在07年底被别人拿了身份证复印件和未婚证(注:过期的)去登记结婚的(是通过关系办的)。过后本人才知道,这件事本人也是不情愿的。请问这样具备法律效力吗?如果具备法律效力,本人想今年底结婚该怎么办呢?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申请撤销原来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原来的婚姻!!可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