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与离婚协议书的问题,无助。。。。我05年5月结婚,07年2月产下一子,07年8月离婚,也没有去法律咨询一下,就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夫妻俩夫共同财产和债务,孩子归女方,男方负责孩子全部费用,每月给女方8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还在他家住了七个月,钱也没拿到,后来因为打得严重所以搬出来,孩子还是放在男方那边,可是过了1个多月,男方就因家庭的各种压力,来求我回去(期间男的也经常来嘘寒问暖),说要和我复婚,如果我不回去,那么就两个选择:1、把孩子带走,他不会付一分钱的赡养费,以后也不会再来看孩子;2、另外签协议,把孩子抚养权给他,和我划清界限,不再有瓜葛。现在我很迷茫,要复婚,得要有什么程序手续?另签协议又是怎么一个签法?我听说离婚协议在一年后就不能再上诉了,是这样吗?
男方所提出的两项要求违法,即使写进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你现在对于是复婚还是离婚尚不能确定,你所提的后两个问题等你作出决定再咨询吧!男方所提出的两项要求违法,即使写进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你现在对于是复婚还是离婚尚不能确定,你所提的后两个问题等你作出决定再咨询吧!与结婚程序基本一样,只是所提供材料有所不同.没有那种说法.你好!你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即可。与结婚程序基本一样,只是所提供材料有所不同.没有那种说法.复婚跟结婚程序相差不大,就是准备资料不一样。到底是否复婚都没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