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3月19日进入上海新迈…

我于2007年3月19日进入上海新迈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到2008年3月18日合同到期,今年又签了上海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合同期限为2008年3月19日到2009年3月18日到期,以上两个公司实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如何仲裁?

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可以要求恢复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陈述,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半个月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再要求半个月工资。工作交接不影响仲裁的提起,但是不要跟公司擅自签订一些协议。如果是合同到期以后不再续签合同,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