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劳动法方面的问题。关于拖欠工资的。我母亲在广州那边做清洁工作,每个月到账的工资就是960多块钱,貌似广州那边的基本工资是一千一是吗。买母亲没有什么知识文化,什么五险一金的也不怎么清楚。还有,由于他们那边公司缺人手,于是有三个月采取的是两个人干三个人的事情,公司答应把这部分工资给他们的,但是迟迟不给,前面两个月的工资在他们罢了两次工之后,公司把钱付给他们了,现在还有一个月的工资,已经将近半年了还没有发下来。我拨打114要了广州劳动部门的电话,但是打了好多次都没有人接。还有,法定节假日,他们工作会更忙,但是没有加班工资,这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