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要求是否过分?夫妻双方没有感情近十年,离婚时女方索要共同拥有的唯一一套房子,并向男方索要了五万元,还要求男方每月给其子一千元生活费。男方月收入不足三千,给女方的那五万也是借来的,但男方极其讨厌女方,离婚心切,就同意了。已离婚三年,现在男方又觉得女方当时要求过分了,请问是否过分呢?
离婚时的要求是否过分?夫妻双方没有感情近十年,离婚时女方索要共同拥有的唯一一套房子,并向男方索要了五万元,还要求男方每月给其子一千元生活费。男方月收入不足三千,给女方的那五万也是借来的,但男方极其讨厌女方,离婚心切,就同意了。已离婚三年,现在男方又觉得女方当时要求过分了,请问是否过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