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产权过户夫妻于2008年2月2日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待小孩18岁后继承该房屋,现夫妻两人均同意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在房管局申请过户时,被告知要等小孩满18岁后才能够过户登记,现在小孩才6岁。问:房管局的观点成立否?该房屋可以出卖过户吗!
离婚后房屋产权过户夫妻于2008年2月2日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待小孩18岁后继承该房屋,现夫妻两人均同意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在房管局申请过户时,被告知要等小孩满18岁后才能够过户登记,现在小孩才6岁。问:房管局的观点成立否?该房屋可以出卖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