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文 号:京财外[1995]213号
发布日期:1995-3-8
执行日期:1994-1-1
生效日期:1900-1-1
市属各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外字(1995)5号“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通知规定认真执行。通知中关于所得税实行财政返还的具体办法待有关规定出台后转发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外字〔19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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