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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银发[1998]352号

发布日期:1998-8-1

执行日期:1998-8-1

生效日期:1900-1-1

国家开发银行:

  根据行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调整你行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传〔1997〕20号、银发〔1997〕434号和银发〔1998〕301号等文件规定,考虑你行实际情况,现决定:从1998年10月23日起,对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3月10日用邮政储蓄资金一次性购买的你行1995年至1996年8月23日(不含8月23日)期间发行的5年期、8年期债券(共计856.4亿元)利率,由现行的年利率10.7%下调到年利率5.76%。上述债券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改按当时相应档次的债券利率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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