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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津市四面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英桥双凤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温州平阳律师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津市四面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英桥双凤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津市四面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英桥双凤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发文单位:重庆市物价局

文  号:渝价函〔2006〕339号

发布日期:2006-12-15

执行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1900-1-1

江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确定四面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英桥双凤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津价文[2006]202号)收悉。鉴于江津市四面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红英桥、双凤电站(总装机16520KW)水电机组已全部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国家现行经营期上网电价测算办法和你局上报资料,经我局研究,确定该电站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39元(含税)。

  以上临时结算电价自2007年1月1日上网电量起执行,正式电价纳入下一步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调整方案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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