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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第二批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第二批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文  号:浙建管〔2008〕30号

发布日期:2008-10-30

执行日期:2008-10-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该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建设集团: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及开展2005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06)18号),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法开发、编写、推广应用工作,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的编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建建发(2008)38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本企业公布的2007年度企业级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填写《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书》(见附件),连同其它有关材料一并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楼)。

  联系人:谢介言,电话:81956272,何水花,电话:81956273,刘屠梅,电话:85068045 .

  3.每个工法编审单位限2家,编审人员限4人,排序以上报为准。

  三、工法的评审

  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工法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省级工法进行综合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工法授予 “浙江省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08年10月30日

  附件: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书

  /jsxx/file/20081104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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