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GE公司PG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禁令的公告
关于解除GE公司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禁令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4号
发布日期:2006-12-22
执行日期:2006-12-22
生效日期:1900-1-1
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46号公告发布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解决了造成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安全缺陷的问题,经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论证,能够消除再进口发电机组的安全缺陷。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解除2006年第146号公告的禁令,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恢复办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PG9171E型号发电机组的报检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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