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新国税所字[1998]113号
发布日期:1998-11-13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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