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定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定
发文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文 号:河府(2008)39号
发布日期:2008-3-19
执行日期:2008-3-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我市在专项整治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作为代表广东省的唯一受检单位接受国务院检查验收时,受到国家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为了巩固、发展这一专项整治成果,实施好市政府“十件惠民工程”之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一、充分认识推广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重要意义
(一)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需要。去年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一些整治难点和容易反弹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小商店(包括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进货台账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长期坚持难度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监管死角和盲区等等。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五小”经营单位整治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对于突出抓好对“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实现专项整治从城市、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巩固、深化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必将产生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望圩经验是我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我市是欠发达山区,要改变落后状况,栽好“六棵树”,需要大力推广高望圩经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提高河源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二、深刻领会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基本内涵
高望圩是紫金县临江镇梧峰、胜利、年丰三个村交界的集市。高望圩共有小食杂店46家、药店2间、食品小作坊3间、小餐饮店20家、屠宰场1个、农业生产基地1个,是一个典型的“五小”经营场所汇集点。专项整治前,高望圩“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经营,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进货台账及索证制度。经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了无证经营问题,小食杂店全部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小餐饮店全部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食品小作坊营业证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了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账制度。另外,广东温氏瑞昌食品有限公司、永勤实业(河源)有限公司、美好海鲜酒楼、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广东清平制药厂、广晟综合市场和紫金县临江镇兴仔记菜场等经营单位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高望圩等经营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很多,经验丰富,内涵深刻。要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必须认真总结,深入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把握其基本内涵。
(一)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要着重推广整治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对高望圩开展专项整治中,各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密切配合,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一是目标明确,任务细化具体。整治初期,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对高望圩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了总体整治目标和圩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整治任务,并联合印发小册子,更加直观地指导企业“照册落实”,逐项开展整改。二是领导重视,组织有方。专项整治期间,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区政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方针,各级政府把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在整治期间遇到的“老大难”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强力推进。三是宣传先行,强化企业主体。专项整治工作一开始,就注重宣传发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采取“请进来办班、走出去宣讲、坐下来指导”等有效形式,让高望圩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了解专项整治目的和要求。经营单位增强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对照相关要求,自我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四是部门团结,协作配合。在整个整治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对于各项目标任务,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牵头单位主动负责,大胆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交叉性、疑难性”工作。各部门都能做到顾全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五是严格管理,责任到位。专项整治期间,在市、县、镇三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执法力量与镇村干部,互相配合,实行严格管理,把高望圩按地段分成若干网格,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定位到相应网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分解任务到组,落实责任到人。六是分类回头查,逐步形成规范。对达到整治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档案和工作台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程度分类,定期开展回头查活动,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工作不回潮、不反复,逐步形成良好工作规范。
(二)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要着重推广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攻坚战的胜利来之不易,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经营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自觉发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以高昂的士气和顽强的斗志,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驻扎在镇村,蹲点在企业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由此而形成的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互相配合的协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奉献精神、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我市是欠发达地区,要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会遇到很多困难,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以高望圩精神为动力,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始终保持知难而进、奋力拼搏的工作作风。
三、推广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广高望圩经验的重要性,学习、借鉴、推广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回头查”行动,突出抓好对“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查漏补缺,做到反复抓,抓反复,确保“12个100%”目标成果继续巩固和深化,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即:在保持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获证企业100%落实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在巩固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三到五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在保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县城以上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在保持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城镇、农村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镇、农村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四、切实加强推广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推广高望圩经验,主要目的是推广其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在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环节,把推广高望圩经验,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作为重点工作、民心工程狠抓不懈,积极借鉴高望圩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高望圩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高望圩为学习的榜样、赶超的目标,以此为契机和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攻坚破难,集中精力对去年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水平,推动质量振兴工作的探索创新。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高望圩整治经验为破解数量众多的“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难题提供了宝贵的“钥匙”。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经常组织“回头查”,将专项整治从城市、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重点规范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及自然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包括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并根据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监管责任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监控,做到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良好氛围。为全面学习推广高望圩经验,市政府将于近期在高望圩召开现场会,大力推广高望圩专项整治经验,部署全市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高望圩专项整治经验,以及各地开展推广活动的情况。市、县媒体要上下联动,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开辟专栏,形成宣传高潮,增强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越来越多消费者主动关心质量、关注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心协力“学高望,抓质量”,营造专项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四)以考核奖惩为手段,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考核奖惩,不断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把属地责任落实到县、乡镇,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把第一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对工作中不认真推广高望圩专项整治经验,整治不力、走过场?熏摆样子、应付检查,逾期不能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推进我市质量振兴事业,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防止问题反复,组织实施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要全面建立健全“五小”行业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农产品监测与标准化生产、生猪检疫与定点屠宰、小作坊监管、小商店监管、小餐馆监管以及进出口食品监管等制度。要坚持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以及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联合打击局面,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制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标准,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健全全社会资源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切实巩固好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9日
生产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安全生产、行业指导法律服务的律师,凡遇到安全生产、行业指导法律事务均可联系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