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
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
文 号:新国税函[2002]188号
发布日期:2002-3-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区局。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国税发[2000]210号)同时作废。工程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工程法律工程的律师,该工程律师业务涉及工程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工程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工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