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陕政发〔2008〕10号
发布日期:2008-3-31
执行日期:2008-3-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粮食是保生活、稳物价、安民心的重要商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3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国内粮食生产和供给所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为了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我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和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历史少有的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去年以来,粮食、猪肉、食用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去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5.1%,创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其中食品价格上涨拉动价格总指数上涨4.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占到82.3%。今年前两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9.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拉动7.6个百分点,影响程度占到83.5%。落实宏观调控任务,缓解物价上涨压力,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但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增加食品的有效供给。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既是保证市场供给、抑制通货膨胀、实现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迫切要求,也是应对农产品市场变化、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利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我省是国家确定的粮食产销平衡省份,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发生显著变化,产需缺口逐年扩大,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比较突出;粮食库存减少,销区库存薄弱;粮食价格受国际国内影响的程度不断加大,今年将继续呈现上升态势。从当前情况看,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和单产提高的难度加大,自然灾害和不利气象因素较多,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种粮比较效益下降,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出台的政策措施宣传到户、落实到位,给广大农民群众发出最有力、最直接、最强烈的信号,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他们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了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保持稳定增长、农民收入保持稳定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 “三农”投入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投入力度和增加速度前所未有。在这个基础上,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中央财政再增加252.5亿元投入,主要是直接补贴给农民。为此,国务院出台了10项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考虑到化肥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了粮食的生产成本,国务院决定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在今年预算已安排482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56亿元,达到638亿元,使每亩的平均补贴水平比去年增加23元,达到40元。
二是增加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再增加50亿元资金,对全国44亿亩水稻全部实现良种补贴,早稻和中稻的补贴标准不变,仍为每亩10元和15元,晚稻补贴标准由每亩7元提高到15元。扩大小麦良种补贴范围,在现有的11个小麦主产省扩大补贴面积的覆盖面,全国补贴面积由1亿亩增加到2亿亩,每亩补贴标准仍为10元。扩大玉米良种补贴范围,补贴面积由3000万亩增加到2亿亩,每亩补贴10元。
三是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7分钱,早籼稻、中晚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每斤分别达到0.77元、0.79元和0.82元;每斤白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5分钱,达到0.77元;每斤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3分钱,达到0.72元。
四是增加防汛抗旱资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财政增加20亿元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搞好春耕生产;增加20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工程、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
五是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在已安排经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增加6.5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基层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六是将粮、油、肉生产大县增加的奖励资金用于贴息。今年增加的46亿元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粮油肉生产、流通、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农业保险费补助等支出。
七是延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免通行费政策。对在全国五纵二横国道主干线“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通行费。
八是加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加强化肥调运和价格监管,加强农用柴油市场调控,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增加农产品储备,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九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对农业贷款的总体规模控制实行特别安排,确保农业贷款规模不低于上年水平。根据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率实施有差别的准备金利率,增加中西部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
十是抓好政策落实。尽快落实今年中央已出台和这次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我省在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将继续实施小麦良种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地膜玉米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等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投入上按要求全额予以配套,以更好地推动农业和粮食生产。各市、县、区也要抓住财政状况不断好转的有利时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扶持措施,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财力分配、政策措施上真正体现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粮食主产县(市、区),务必确保今年的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不能低于去年。其他县(市、区)也要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认真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各级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
(二)切实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之多、增幅之高是前所未有的,这是中央向农民发出的最有力、最强烈的信号,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最直接、最见效的措施。当前,时值春播备耕的关键时期,正是农民安排生产的重要时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把政策信息传达给群众,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省农业厅、省政府研究室等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进行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使国务院出台的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4月中下旬,省政府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宣传和落实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切实抓好当前的农业生产。春分已过,清明在即,春耕生产正在全面展开,各地要进一步动员群众,努力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一要继续加强麦油作物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确保夏季粮油取得好收成。二要种足种好春播作物,为秋粮丰收打好基础。积极发展优质水稻,因地制宜扩大地膜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节本增效技术,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1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三要立足抗灾夺丰收,突出抓好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四要组织好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确保农用生产资料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努力满足春耕生产需求。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五要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六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力争春季造林完成全年任务的60%以上。当前,森林防火已经进入紧要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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