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发[2004]216号
发布日期:2004-7-26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征收律师是指在该地区专业提供征收法律服务的律师,该征收律师业务涉及征收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征收有关的征收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征收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征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