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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的紧急通知

温州平阳律师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的紧急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的紧急通知

发文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阳政办发[2003]125号

发布日期:2003-10-14

执行日期:2003-10-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郊区辛兴村民房倒塌事件教训,市委、市政府紧急安排部署,对全市中小学危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止2003年10月13日,经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排查上报,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共有30所,建筑面积约6984.4平方米。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限期改造现存危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全方位安全监控,做好师生和财产的疏散工作。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一律封闭,不准师生进入上课,同时要妥善安排好师生生活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二、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立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改造,在2003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进一步对现有校舍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特别是各类窑洞、土坯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必要时可邀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所属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按上述规定时间限期改造。要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安全宣传。

  四、要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冬季采暖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如期供暖。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把限期改造现存危房作为一件大事、急事来抓。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措施,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按规定限期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和官僚作风,对因专项资金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等工作失误给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03年11月1日和12月25日分两次将危房改造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危房改造项目

  郊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0所,建筑面积约2960平方米。

  义井镇河下学校(幼儿园)有一校舍约80平方米;

  平坦镇辛兴中学食堂494平方米;

  西南舁乡霍树头学校400平方米,咀子上400平方米,孔南庄90平方米;

  河底镇燕龛中学教师宿舍673平方米,大河北小学135平方米,南沟小学342平方米,小西庄346平方米;

  南庄学校旁路边土墙有危险,南庄村正采取措施维护。

  平定县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3所,建筑面积约1307平方米。

  张庄镇郭家山小学危房693平方米,井芝峪小学354平方米;

  东回镇新庄小学校舍260平方米。

  盂县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0所,建筑面积约1013平方米。

  南娄镇西南关小学88平方米;

  路家村镇付家垴小学50平方米;

  牛村镇杨家庄小学150平方米,南下庄小学120平方米,井沟小学70平方米,骆驼岩小学65平方米,磁尧坡90平方米,西林江小学220平方米,白土坡小学80平方米;

  西烟镇薛梨沟小学80平方米。

  城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4所,建筑面积约1161.4平方米。

  下站小学简易二层教学楼800平方米、教工宿舍11间125.4平方米;

  三中教工宿舍3间36平方米;

  四中教工宿舍1间20平方米;

  北大街小学7间180平方米。

  矿区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1所。

  阳煤集团四矿中学正在加固处理。

  开发区 未发现安全隐患。

  市直 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2所,建筑面积约543平方米。

  平定师范学校大操场下沉40平方米、围墙30多米;

  市盲聋哑职业学校楼顶严重渗漏5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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